隆捷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1-22 19:47:30

隆捷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 年 9月 21 日,我本人在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松水路6号玮丰工业园四楼401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非主观意义增设皮膜工序的首次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环保意识淡薄。尽管事后我本人立即全力整改完成,皮膜剂连同货等均回退给客户。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并立即整改。在此,就我本人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隆捷

承诺时间: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