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1-17 16:20:05

余东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8月4日,我本人将工厂生产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至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社区车头路农民公寓预留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規,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可以倒放工业废料。后我本人全力整改,恢复地貌原状,但本人仍然深盛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公民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规范化处理,不乱倒工业废料。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倾倒,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余东

承诺时间: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