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润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0-27 18:30:12

我本人担任东莞市林知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环保事项。2022年7月4日,我公司在东莞市红梅镇尧均村卡德尔产业园E栋三楼E308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设有搅拌、固话等工序及分散机2台、手动搅拌机2台、抽水泵1台、气动压花机1台、手动压烫机1台、电烤箱1台等生产设备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法律意识淡薄,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和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已经停止生产且将生产设备拆除撤走,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工程。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王润

承诺时间: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