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觉晓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0-25 17:18:11

陈觉晓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9月22日,我本人陈觉晓是诺德森(广东)环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沿河西一路28号401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环保手续的不了解,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目前已投入使用,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本人进行了全力整改,拆除设备,待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并配套相关的处理设施后进行验收。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陈觉晓

承诺时间: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