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三防办获悉,我市抓好抓实台风防御工作,严格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各项海上防风措施,渔船已全部回港避风。

台风“纳沙”中心17日16时位于我市东南方向约48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预计其将以15到20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19日趋向海南岛南部沿海或海面。市气象台于10月17日7时30分将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升级为蓝色。
受“纳沙”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7-18日我市偏北阵风加大至6-7级、沿海及高地 8-9 级,17日夜间起气温下降 5-6℃,并伴有阵雨,过程最低气温17℃左右。此次过程具有“大风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我市各江河、水库水位正常,各潮位站水位在警戒潮位以下。预计这次台风过程,我市不会发生超警风暴潮。
为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我市召开全市防台风工作视频会议,对台风“纳沙”防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市三防办先后印发《重大气象情况通告》《关于做好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台风防御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抓好抓实,有针对性地组织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台风发展态势,形成“三防一日一研判”,并将科学研判情况送到基层一线,同时,通过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推送台风动态和防御指引信息。市三防指挥部于10月17日8时15分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34个镇街(园区)启动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主要成员单位也启动了应急响应。
我市严格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各项海上防风措施,截至10月16日12时,全市共有海洋渔船311艘(其中在册海洋渔船197,乡镇渔船114),已全部回港避风,渔民已全部上岸,并落实回港避风渔船及船上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另一方面,全市共出动21216人次,转移建筑施工人员2109人。强化对建筑工棚、人工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绿化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统筹做好防风和疫情防控,及时加固或撤离户外核酸检测点、临时构筑物等设施,严防风险叠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