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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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09:38:49
东莞市金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6月23日,我公司(东莞市金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西一横路20号2号楼102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未按实际地址变更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营业地址变更了辐射许可证也需变更。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现已提交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所有资料。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蒋美玲
东莞市金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