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
2022-09-15 16:31:01

谈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

 

2022年06月22日,我本人所在的公司在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泰安路49号A栋C区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及自主验收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个人环保法规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尽管事后我组织公司员工全力进行了整改,命令员工立即停止了生产,并停止了无组织排放废气的违法行为。但我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我作为公司环保负责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带领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 谈勇

承诺时间:2022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