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江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9-15 14:37:31

东莞市江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7月11日,我公司在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园一路19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部分已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保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车间的味道及噪声不大,不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尽管事后我司全力整改,在第一时间联系第三方机构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生产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康江涛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