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盛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8-26 17:16:38
凌盛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7月13日,我公司深圳市裕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232号1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虽然我公司已于2022年1月7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完成建设,但主管部门未批准报告表,并且未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就投入生产,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发生此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对环保政策了解不足,未理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事后我公司立即整改,停止现场生产。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动作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名:凌盛
深圳市裕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