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8-26 09:36:19

东莞长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7月11日,我公司(东莞长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横沥镇田头第二工业区民营西一街9号,从事塑胶制品成型生产中,因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的原因在于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比较淡薄,尽管事后我司对所有抽风机进行了拆除,全力配合整改,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2.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境主体责任制,加强公司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刘琼

东莞长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