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15时45分,东莞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受台风“马鞍”环流影响,我市阵风逐渐加大至8-9级、沿海及高地10级左右,阵雨频繁,预计有大雨到暴雨。
8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台风“马鞍”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省市防御台风相关部署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企业加强做好全市建筑工地防御,认真落实物业小区防风防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加强做好全市建筑工地防御。
按照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五停”工作指引〉的通知》及市住建局《关于重新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各施工工地加强台风防御工作,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将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到工地每一位员工,提醒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教育;停止工地作业,切断施工电源、撤离危险地带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处置和抢险,实时关注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二、全面实施相关人员转移。
属地镇街住建部门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初判存在隐患的自建房(相关数据以住建部数据归集平台为准),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务必严格落实“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要求,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涉及自身职责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会同属地应急、公安等部门加强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三、认真落实物业小区防风防汛。
各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止高空等户外作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入口设置醒目告示,提醒业主注意做好防风、防雨安全防范工作,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预防坠物伤人,尽量避免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前置专业救援队伍,及时抢险救灾;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防风防汛应急响应更高级别生效时,严格按照《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等规定,做好相应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向属地住建部门、房管所报告,并及时报告市住建局(值班电话:0769-22981323,2220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