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树芬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08-16 15:39:32
邱树芬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6月22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大朗镇沙步村莞樟路大朗段1095号1室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环境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环保法津、法规认知不清楚,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已停整改完毕,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按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邱树芬
承诺日期: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