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霖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08-12 14:28:39

2022年7月9日、7月11日,我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基一横路5号的生产经营过程中,3台吹膜机和3台切袋机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行,吹膜、切袋车间未进行有效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通过窗户缝隙和两侧楼道直接排放,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我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22〕1327号)。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对环保保护的法律意识不足。尽管事后我公司立即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车间密闭,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

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

陈福祥

东莞市创霖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