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欣源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08-09 16:10:39

东莞市欣源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6月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横沥镇新四小田头村三路2号3栋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主动提升废气处理效果的,跟环保公司签订合同进行废气处理设施提升,从过去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为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环保公司在2022年6月4日至6月5日进行废气设备安装,在此期间我公司是属于停工停产状态。在2022年6月6日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完成后开始复工复产。在2022年6月6日复工复产时发现厂区电路故障,电工人员进行电路排查,发现新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存在电路故障,故关闭了废气处理设施电箱电源,并通知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相关公司到厂维修。但由于电工人员操作不当,在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没有要求生产车间停工。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在当天下午就恢复了废气设备的使用,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道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2​ 全公司上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3​ 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 操发洪

东莞市欣源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