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惠德丽实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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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19:31:04
东莞市惠德丽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5月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企石镇铁岗文明路二横巷1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可能缺乏检修,未及时更换活性炭。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更换活性炭,并减少产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再开工生产,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韩凤志
承诺时间:2022 年7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