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德龙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7-25 16:33:48

贺德龙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5月9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厚街镇涌口社区民安街3号宿舍楼5楼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欠缺相关环保验收的专业知识,以为不会造成环境影响,所以未办理环境评价手续。直到2022年5月9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才知道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尽管事后我开办的加工厂已经停止生产,且已经将相关设备处理掉,以后不再生产。但我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实际经营者: 贺德龙

承诺时间: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