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这些天东莞公安集中警力大规模开展夜查行动,进行重点路段临查,还真逮到不少“醉猫”。截至7月24日凌晨2时,东莞交警共出动警力2263人次,出动警车694辆次,设置执勤点206个,共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249宗,这些“醉猫”都心怀侥幸,殊不知,这种侥幸最害人!目前,整治行动仍在持续进行。
7月23日20时46分许,寮步镇某商务酒店红绿灯路口,执勤点民警查处了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执勤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7月23日22时许,清溪执勤民警发现在设点前方一辆粤EJ***9牌小车企图掉头,便上前对该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查,检测过程中,罗某一直否认其喝酒。然而测试结果显示罗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罗某才承认其当晚21时左右在家喝了点啤酒。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人罗某处扣除驾驶证,记12分,罚2000元的处罚。
7月23日22时05分许,东莞交警万江大队在泰新路新谷涌路段执勤点排查时,一辆闽FLP0**号牌小型客车驶入。执勤人员发现驾驶员童某存在酒驾嫌疑,遂指示童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此时,童某趁机想弃车逃跑,执勤立即上前追捕并顺利将其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童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据驾驶员童某交代,当晚他喝了大概3瓶啤酒。饮酒结束后,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车回家中,不料途中遇上交警查车,当时因为害怕受罚而想逃跑,现在对此后悔不已。
7月23日21时40分许,塘厦镇石鼓社区向阳路路口,执勤点民警查处了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执勤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7月23日凌晨1时许,沙田交警大队在沙田大道路段逐一排查时,执勤人员检查一辆号牌为粤S7vxxx的小型汽车,司机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驾驶人司机身上一股浓重的酒味,执勤人员随即对司机进行呼气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7月23日21时55分许,洪梅交警大队的警员对一辆粤A号牌轿车例行酒精检测时发现酒精快速检测棒有反应,于是对该车司机刘某做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经了解,司机称当晚晚饭时为了应酬喝了少许啤酒,以为运气好不会遇上交警查车,就自行驾车回来。
同天凌晨,洪梅交警大队在洪梅洪金路设卡查车过程中发现陈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且快速检测棒有酒精反应,警员马上对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酒后驾驶。
警方提醒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身体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
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年有25万余起,造成约5万人死亡,每个意外的背后都意味着不少于一个家庭要用一生去承担这种痛。东莞公安机关强调部署打击酒驾不落一处的方针,严厉打击涉酒驾驶违法行为,逢车必检,力争让每个驾驶员都自觉遵守“不酒驾、不侥幸”的准则。广大司机朋友请自觉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