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泰茂电线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7-12 10:05:07

东莞市泰茂电线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5月1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大朗镇榕仔路23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没有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下,设有挤出等工序及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并进行使用。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将所有的挤出设备进行拆除,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若今后再犯,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邢益勇

承诺时间: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