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大朗一餐饮店被罚款
东莞+-大朗周刊 2022-07-06 10:03:27

■大朗城管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餐厅进行处罚 大朗供图

近日,市垃圾分类办联合大朗镇生活垃圾分类办以及城管片长一行,到长富社区碧桂园首座沿街店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督促各产生源按规定落实分类工作。

检查中发现,该区域的店铺均已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但仍存在垃圾投放错误、混投混收等问题。执法人员对问题情节较轻的店铺开出了《告知书》,要求店铺根据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此外,对检查中发现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达到1立方米的餐饮店,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100元的处罚,同时向店铺普及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知识。后续执法人员将进行回头看,对于在限期改正阶段后仍存在违规情况的店铺,将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所示,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大朗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通过小微执法,让市民转变意识,养成习惯,从而实现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接下来,大朗镇垃圾分类办将定期对镇内各场所进行抽查,逐步提升垃圾分类质效,助力创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绿色生态文明城市。

文字:李健武 通讯员 刘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