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飚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7-01 16:11:58
延飚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4月2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石排镇向西工业路南路10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只顾应付疫情,而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设了生产设备。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拆除了设备;与有关环保公司签订了危废料处理合同。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我本人仍然负有直接责任,对此我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带领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延飚
东莞市曙渤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