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帛宇硅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月12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凤岗镇浸校塘振塘路8号3号楼303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欠缺相关环保验收的专业知识,特专门委托第三方协助处理相关环保验收,但第三方及第三方聘请的技术指导人员及环保工程施工方均欠缺相关的专业知识,以致于本应要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油压成型、液压成型、烘烤工序未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本人于2022年1月12日在误以为第三方已依照环评要求完成相关设施安装的情况下完成了自主验收。直到2022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才知道在2022年1月12日完成的自主验收未达到相关环保验收标准。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经停止生产,已经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办理环保验收监测和自主验收手续了。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东莞市帛宇硅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