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引领开创市域善治新局面——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东莞+ 2022-06-30 09:14:05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我省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紧扣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对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再谋划再部署,其中强调“要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就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必然性,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为我省“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做出东莞示范。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维度,是创新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关键抓手。东莞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外来人口占比全国最多,多种思想交汇,经济活动频繁,这些特点决定了东莞社会治理经验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聚焦重点、久久为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一系列重点难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做法。然而,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仍存在发展与安全不能统筹兼顾、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叠加经济增速放缓、外部输入风险加剧等因素,给东莞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从优化党的领导方式、着眼数字技术赋能、健全城乡合作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合作等四个层面加以创新,构筑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发展环境,使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优化党的领导方式,提升政府部门协同能力。党的全面领导决定了党的领导方式优化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性。要健全政府履责机制,推动责任政府建设,打造高效运转、权责一致的政府治理结构;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打通基层治理末梢,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高度重视党对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对现代科技的敏捷监管能力,在人工智能良性发展的大背景下始终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要继续发挥党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的核心领导作用,特别是在加强党员管理、维护党规法纪等方面,要保持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第二,着眼数字技术赋能,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数字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要注重通过培育和优化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信息协调沟通机制、大数据监管机制等,让这些共享交互式的数字化治理机制进一步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监管滞后等市域治理现实问题;要促使技术嵌入市域社会治理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逻辑,打造智慧、便捷、公平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切实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技术向善赋能,让群众有更切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健全城乡合作机制,构筑城乡融合治理格局。市域社会治理在相当意义上,应该是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空间合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城乡二元治理转向城乡一体化治理的突破口。要撤除横亘于城乡社会治理中的分治壁垒,完善城乡一体化治理的体制机制,结合东莞本地区城乡融合过程中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具体市情,开展地方立法,制定治理政策,调整治理模式,动员市域资源,直击城乡一体化治理所面临的难点痛点;尊重城乡之间天然存在的差异,找准各自的发展优势,促进城乡等值、共存共荣、共建共享;强化社区参与和服务功能,组建以城乡区域化党委为核心的新型社区,实行“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干部共管、事务共商、难题共解、发展共促”,实现城乡区域内共同体的协同治理与发展。

第四,强化多元主体合作,提高风险治理能力水平。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面对社会风险治理的多样化要求,要从过去依靠一个主体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促进各方面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共同行动,形成风险防控合力;要建立相应的学习机制,对不确定性风险加强认知与防范,提升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对复合型风险冲击的主动适应能力;要将资源、管理、服务进一步向基层下沉,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真正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公安发动、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将体制机制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把“东莞之治”推向新境界。

(作者系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文字: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