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兆龙鞋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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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17:31:35
东莞市兆龙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5月10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厚街镇寮厦春竹路4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该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于2022年3月初开始建设4月份投入试产,在生产初期对相关部门没有监督落实到位,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名:邹先飞
东莞市兆龙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