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丰圣合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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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21:12:21
东莞丰圣合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4月28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南路71号6栋104室从事生产塑料制品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验收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管理层守法意识不清晰,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及大朗镇废气排放量没有指标,环评手续一直申办不下来。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停止生产,封存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安装完工,环评手续已提交等待审批,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秀叙
东莞丰圣合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6月24日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