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台全木器厂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6-17 16:08:10
东莞台全木器厂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3月30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建设路56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关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环保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撤销煮色板、冲洗工序,所涉及的煮水槽、水枪等生产设备已完全拆除,墙体底部的破洞已完成封堵,该房间以后作为杂物房使用。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面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黄宗宝
东莞台全木器厂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6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