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常平常荣包装制品厂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06-09 18:45:13
2022年04月26日,我厂在东莞常平镇李湖创业路 16号2栋 102室从事吹膜工序生产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密闭空间,吹膜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吹膜废气未经收集处理通过未密闭的车间门窗排放至外环境”的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2】817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车间工作人员不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以为不实际污染环境就没有违法的错误思想。尽管事后我厂全力整改,门窗及时关闭,加强巡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但我厂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内容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厂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
二、全厂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实际经营者签字:张方梅
承诺时间: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