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同兆硅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6-06 17:28:38

东莞市同兆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4月14日,我公司(东莞市同兆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寮步镇祥富路301号205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司计划搬迁,加上工人环保意识不足,擅自打开车间排气扇且忘记开启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对车间排气扇进行拆除并封闭窗户,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确保生产时开启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 东莞市同兆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