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i东莞
2022-05-16 19:06:51
王泽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3月31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村富丽西路356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注塑机工序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2]688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环保意识薄弱,亦未做相关的环保防护建设及申报措施。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立刻关停所有的注塑机的生产,且封存和移走相关机器。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2、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王泽宇
承诺时间:2022年5月16日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