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明兴食品厂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5-16 17:31:42

东莞市万江明兴食品厂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022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万江区流涌尾沿河路327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废水排放总磷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2]700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过年停工时间较长,开工前没有检查好环保池设备电路是否全部正常,于2022年2月24日晚上设备发生故障。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马上进行维修,并加强设备日常检查,杜绝再次发生这种情况。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2、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东莞市万江明兴食品厂 许佑胜

承诺时间:2022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