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失万元积蓄,茶警半小时找回
茶山快讯
2022-05-09 17:24:52
5月8日
茶山仔打开朋友圈发现
被一则点赞茶山警察叔叔的朋友圈刷屏
茶山仔经过了解发现
原来是5月7日下午
茶山公安接到有人报警称
其母亲于某路口遗失棕色挎包
包内含有20650元现金
接警后
茶山公安立即组织警力
到现场走访调查
并翻查现场附近视频监控
寻找线索
幸运的是
监控拍摄到了挎包遗失的一幕
▲挎包遗失
▲挎包被捡
原来
老人在过马路的时候
由于天气炎热
脱帽子时挎包掉在右转车道上
挎包在丢失后约10分钟
一名女子路过将挎包捡走
在得知了女子的外貌特征后
茶山公安迅速找到了该女子
经过了一番说明后
女子将挎包
原封不动返还失主
路上捡到钱
据为己有违法吗?
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起来看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这个案件
茶山公安提醒各位市民
↓↓↓
1、除特殊情况,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如确需带的钱款较多,可分散放置在内衣口袋里,只留少量现金在手边作零用。
2、外出时,不要把钱夹放在身后的裤袋里;带包出门,不要将钱和贵重物品置于包的底部或边缘,以防被割窃;人多拥挤时应将包置于胸腹部;任何时候包不离身或不能脱离视线,以免因疏忽而被人拎走。
3、子女多劝导老人,将现金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