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朝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05-06 17:19:26

刘耀朝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月7日,我本人在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64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九槽清洗线一条的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2)579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2022年1月1日至1月3日我司购入一条九槽清洗线,安装后调试尚未完全合格的情况下深圳出现疫情管控,深圳设备厂商调试员匆忙调试到1月5日告知可以投入使用,但是忽略了清洗水外溢细节问题,此后我司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因为不熟悉设备也没有发现此异常情况,导致下面废水收集桶装满水后,废水从管道中间排气出口外溢排入市政管道。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立即停止该设备的使用,配合环保执法,同时联系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环保申报,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投入使用,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耀朝

承诺时间: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