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消费维权案例⑨| “零团费”旅游却被诱导,结果花了近2万元买玉镯
i东莞 2022-03-15 16:37:33

见到“零团费”“低价团”,您去不去?

看完这个“零团费”旅行团诱导游客购物的案例,相信很多人都不会因为贪便宜,掉进类似旅游消费陷阱了。

案情简介:

零团费旅游?购物点花近2万元买玉镯

2021年3月,李女士和几位喜欢跳广场舞的好友在一次表演后被一位朋友邀请去厦门参加一个广场舞比赛。该旅行团声称,“不管你有没有拿奖都有500块钱,而且还安排了4天3晚的旅行,全程零团费。”

李女士与好友遂参加了该旅行团,但实际旅游行程却“货不对板”,旅游景点就只是在车上路过,乳胶床垫、药店、厨具店、床上用品、玉石店等多个购物点占满了整个行程,部分团友被诱导花费几千至几万元购买商品,李女士则在玉镯店时被单独“诱导”了一番,花了19999元买了一个所谓“原价199999元”的玉手镯。

行程结束后李女士在家人的协助下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了投诉举报。2021年4月至6月期间,执法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经过多方调查,辗转于两省四市实地走访了游客、司机、店长、客服、财务、导游、业务员等16人,最终查明为叶某、钟某在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115人(主要是广场舞爱好者)参加了由深圳市一旅行社组织策划的“厦门演出4天3晚旅游团”。

其间,安排游客到五个购物点购物,通过游客在购物点消费返点等方式进行牟利。经过一番努力,执法人员为李女士追回了19999元经济损失,并对叶某、钟某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点评:

“零团费”“低价团”都是典型旅游消费陷阱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点评称,“零团费”“低价团”,是非常典型的旅游消费陷阱,一般主要针对中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态,以极低甚至无费用吸引他们报名,再通过在行程中安排购物点或者所谓的“地方特色景点”,通过“人头费”、消费返点等方式进行牟利。

按照相关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

市民参团出游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行前查阅诚信旅游指导价,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购物务必向商家索取发票或正规收据,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律师点评:

报团出游选择正规旅行社

广东法小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莹点评称,“零团费”“低团价”,是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的产物,当旅游团的回报低于成本,最终导致的结果必然是从游客身上弥补回来。在打击“零团费”“低价团”损害消费者利益方面,各地旅游部门或行业协会会公布诚信旅游指导价,消费者在出行前,可以先行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指导价,低于该指导价30%的就应当引起警惕。

选择旅行社,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合同内加粗、加黑的字体要格外留意,并查看带团导游的证件,必要时可以到相关网站核实真伪。

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此外,到了旅游地点,购买纪念品或者其他物品时,也应当理性消费,尤其是异地购物可能导致退换货物的不便,因此在购物时,要当场验看货物,无法当场确认质量等问题的,应当索要购物发票、保留购物小票,以便将来出现问题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文字:冯欢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