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了!诚信经营擦亮企业“金字招牌”
i东莞 2022-03-15 09:21:03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你在消费的过程中是否遇到了闹心事?你的企业是否坚守诚信经营?

关注消费维权的你,一定要多关注由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第十四届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因为,这个活动不仅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消费维权的发声渠道,还是一个可以为东莞企业提供展示诚信服务、企业实力与口碑的平台。目前,第十四届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正火热报名中,还没参与的你,赶紧参加吧!

■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 资料图

如果你想通过该活动平台反映消费维权问题,或想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展示和评选,可以拨打电话:0769-23126597,进行问题反馈和活动报名。

诚信经营助力企业赢得市场

东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总监杜秉权为本次活动点赞。他认为,该活动不仅可以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培养消费者的维权习惯,鼓励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不公平消费都能积极勇敢地进行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以此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起监督作用,时刻警惕企业要守法诚信经营。

“这也是对诚信经营企业一次很好的宣传机会。”杜秉权表示,在宣传做得好的企业的同时,也能将企业守信自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帮助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不仅如此,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能很好地激发企业“鲶鱼效应”,使得更多企业主动在诚信经营、税费缴纳、质量管理等方面争优当先,形成良好的竞争势态,从而加强全市的社会信用氛围。

他表示,通过举办这样的活动,可以树立起一个个大家看得见、学得来的榜样,从而不断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在东莞跨入“双万”城市之际,打造诚信服务品牌,为加强东莞文明诚信建设,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加强文明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理念、文明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责任,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已经举办过13届,今年即将举办的是第14届。杜秉权希望该活动能更广泛地发动协办单位,动员更多行业商协会邀请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从而扩大评选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力。

守合同重信用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诚信经营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黄金基石。杜秉权介绍,一直以来东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联合会多措并举促进东莞企业诚信经营。比如鼓励东莞企业参与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一共公示了3994家企业,旨在激励企业守信自律、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建立起合同信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以此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高诚信氛围,为建设东莞社会信用体系出一分力。

不仅如此,该联合会还积极协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并组织会员企业进行信用故事宣传,并不留余力地加强会员企业信用培训,推进信用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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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成立一批消费类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

东莞市调解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5月成立以后,东莞市调解协会立足职能定位与作用发挥,强化对全市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积极推动消费类行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切实化解维护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家行业协会(联合会)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

“莞邑调解”线上解纷平台是由东莞市司法局委托调解协会运营的。该平台秉持“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有效整合全市优质调解资源,为全市广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及纠纷当事人,提供集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功能模块的智能化、一体化解纷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充分利用“莞邑调解”线上解纷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线上申请、线上调解、线上签署协议、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等方式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多宗涉及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等外省区市的矛盾纠纷,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矛盾纠纷化解两不误。

诚信执业合力推进

广东税收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东莞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事处一直秉承诚信自律是税务师行业执业之本、发展之基,只有不断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才能为行业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

该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到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来,发挥税务师行业在优化市场主体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方面的作用,倡导诚信执业,为营造协税护税、税收共治格局,推进广东税收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典型案例

豪车频繁自动熄火

打官司退车退款后被追讨81万余元使用费?

花了大价钱买了辆奔驰车,还没好好享受豪车带来的愉悦感受,就频频遭遇车辆自动熄火。好不容易打官司赢了,判车行退车退款,没想到又被车行告上法庭,追讨81万余元的车辆使用费?相信不管是谁买车遇到这样的事都特别闹心。

就让我们来听听,东莞市律师协会讲解的一宗典型案例,为大家消费维权“涨知识”。

这个案例的代理律师是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林、陈朝君。事情发生在2013年,罗小姐在奔驰4S店买了一辆奔驰车。她开着车,仅2015年这一年就发生过多次自动熄火等故障问题。

经4S店两次全面检查维修都没有解决,第三次出现同样问题返回4S店维修后,罗小姐要求退车退款。4S店态度强硬无法协商导致2015年第一次诉讼。2018年底,罗小姐诉请退车退款胜诉。后续,4S店在2020年又提起第二次诉讼,要求罗小姐支付奔驰车用车期间(682天,1200元/天)的81.84万元的使用费。

两名律师从车辆质量、使用权、使用范围、三包责任纠纷等方面认真分析、研判了案情认为:退车退款是因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且当时尚在质保期内,罗小姐对合同解除和退车无任何过错;罗小姐当时驾驶的涉案奔驰车,是全款购买、合法享有所有权的,该车的使用权等归罗小姐,对自有车辆的使用无需支付任何使用费。

不仅如此,4S店在第一次退车退款案诉讼中称涉案奔驰车没有三包凭证,不属于三包车辆,却又在第二次追讨车辆使用费的诉讼案件中主张适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主张三包期内退车应付使用费。两次说法相悖,有违诚实信用。两名律师认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精神,4S店提供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4S店在此情形下仍意图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获利缺乏正当性、合理性。

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4S店的使用费诉请,维护了罗小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字:冯欢 图片:蓝业佐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