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15”来了!您在消费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闹心事?遇到消费问题您是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权?
3月14日,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度东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不乏珠宝店诱骗老年人购买68万元珠宝、买对险种却因不符合细则情形遭拒赔等消费大坑。
想要消费少“掉坑”,想要提升消费维权技能,赶紧来看看最新公布的2021年度东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吧!

案情简介
60岁老人被诱骗购买68万元珠宝
60岁的消费者陈女士在经过东莞市某珠宝店时,被店员簇拥着推销珠宝,声称钻石可以保值增值,具有投资价值,面对洗脑式推销,她晕乎乎答应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交易。因陈女士不懂手机操作,店员直接拿陈女士手机进行转账,转了10万元到其个人账户作为定金。但当陈女士索要票据时,店员却称定金不足20万元不能出具收据!陈女士担心已给的10万元拿不回来,又在店员的诱导下回家取银行卡再次支付10万元定金,整个交易无合同、无签字确认。事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要求店员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东莞市消委会石龙分会求助。消委分会接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约谈珠宝店相关负责人,反复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珠宝店退还陈女士定金18.5万元,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消委会点评
定金未满20万元不能开收据?违法!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石龙分会点评称,本案中珠宝店员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欠缺、辨别能力不足的弱点,以多人轮番、洗脑式推销,声称珠宝产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和投资价值等,骗取老年消费者陈女士答应花费高达68万的金钱购买珠宝,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实属不该。
此外,在消费者已支付10万元定金的情况下,该店店员为诱导其再支付10万元定金告知未满20万元不能开具收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出具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老年人本是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但当前越来越多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陷阱,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名不符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强烈谴责该类行为。
我们呼吁经营者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旅游景点处推销的商品需谨慎购买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律师点评称,消费者购买珠宝商品,应尽量到正规合法的大型商场或专卖店购买,旅游景点处推销的商品需谨慎购买;若选择网购珠宝,则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网站或品牌直营网店。
网购珠宝产品还要注意,网络图片只能作为参考,切勿贪心购买明显低于市场售价的商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下单前还要与网点商家明确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无论是现场购买还是网购,记得索要珠宝鉴定证书和发票,并核对相关记载内容与购买的珠宝商品是否一致。购买后要妥善保管购买票据,如发生质量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