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 | 第十四届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来啦!
东莞日报官微 2022-02-25 19:10:31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

#19.9元拍写真最终花了2万多#

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低价”写真却变“天价”

遇到这种的“消费套路”

我们消费者要怎么办呢?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

@东莞市民@东莞企业

维护权益,大秀实力的机会来了!

“共促消费公平”

第十四届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

 !正式启动 !

 

图片

 

//指导单位//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

东莞市律师协会

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东莞办事处

//鸣谢单位//

东莞市女企业家商会

东莞民营企业投资商会

 

 

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已经历经十三载。2022年,我市迈入“双万”新起点,城市定位升级,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号召,积极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要求,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将继续发挥媒体的责任,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出“共促消费公平——第十四届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维护消费公平,促进消费增长,营造诚信服务环境,助推“品质东莞”的城市和产业双升级。

 

“共促消费公平”

第十四届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

 

1

 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零售、地产、餐饮、旅游、汽车、医疗等十个行业。

2

 评选标准 

(1)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2)企业按期申报缴纳税费,无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能够加强质量管理,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4)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记录;

(5)无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及因此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

(6)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东莞企业

只要有信心,有底气,有能耐

不要犹豫,快来报名吧!

 报名电话:0769-23126597

 

@ 东莞市民

如果遇到消费纠纷、购物被坑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请您大胆来推文底下留言爆料!

 

///

让我们一起来行动

为打造放心消费而共同努力!

 

相关链接:

  • 诚信,不仅是金融机构立身之本,也是促进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构建和谐关系的纽带。一直以来,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引导和督促全体金融机构会员单位坚持诚信经营,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优化金融服务、高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为抓手,共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东莞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十三届,涌现出了一批诚信经营的典型。希望协会会员单位以参与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在我市“双万”新起点上,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民生金融,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共同构建和谐诚信的金融消费环境。

     

  • 保险是经营特殊风险的行业,“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因此“诚信”既是保险业的底线,更是生命线。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卢建强秘书长表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全行业的诚信建设,并将此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东莞日报作为地方党媒,积极关注并致力于推动全社会诚信建设,通过开展一年一度的“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树立诚信标杆、打造诚信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参评和获奖保险企业都是行业诚信服务的典范,相信在他们的示范作用引领下,东莞保险业的诚信服务水平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