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打造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东莞样本”
i东莞 2022-02-17 09:54:40

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打造大湾区和谐善治新高地。”这是东莞市委向千万市民作出的重要承诺,吹响了领导全市人民牢记嘱托、担当使命、打造治理高效的新时代城市,努力探索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进军号,意义重大而深远。东莞人口结构特殊,基层治理一直是困扰我们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东莞进入千万人口特大城市后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东莞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打造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东莞样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强化党建全面引领基层治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建立“镇街党委—部门—社区”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体系。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党建成果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激励党员干部坚定入党初心、坚守政务服务阵地,激发党员干部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动力和活力。筑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一步探索实施“片区党委+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二合一组织框架以及“党建+小区治理”模式,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党管人才、党建带群团共建的思路,创新探索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的差异化发展思路,优化中心运作模式,营造新型社区生活共同体。

二、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加强群众调解工作,巩固规范各镇村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切实推动群众调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市民参政议政机制,加大从外来常住人口中选拔优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度,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外来常住人口联络制度。建立健全“优秀市民”沟通交流机制,为优秀市民和优秀外来常住人口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吸引更多人参与政策制定和行政决策,有效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

全方位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推动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和乡村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大力培育社区民间组织,鼓励基层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老年人协会、文艺团体等民间组织的发展,加大对非营利性组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在基层建设中的服务能力。加强对社区治理中不同参与主体的引导,理顺镇街(园区)—村(居)委会—小区治理关系,引导业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居民群众等主体参与小区治理。

四、促进融合增强城市认同感

促进外来常住人口的城市融入,增强城市认同感。在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创造一种平等和谐、相互包容的心理氛围,扩大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积极倡导“谁创造,谁受益”的公共产品分配机制。优化整合现有广场文化资源,发展志愿服务提升文化认同。注重建设社区公共事务共同管理平台,切实发挥外来人口在自我服务、反映诉求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外来人口顺利融入城市。市民“城市认同感”的提升,要以公共意识和参与意识的提升为基础,要引导全体市民广泛参与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发展等各项活动,让他们在参与和互动中相互融入、彼此认同、共同发展。

五、依托科技创新建设“智慧东莞”

善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手段、模式和理念创新,完善城市数字智慧中枢,推动业务一体化融合,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精准化管理的“智慧东莞”。大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建设,以“网格化+信息化”为抓手,整合公共服务管理资源,健全基层服务管理平台,不断提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公共交易体系建设,力争建成“一中心指挥、多层级部署、多平台联动”的指挥体系。作为基层政府,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完成理念、方式和机制的全面创新,有效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法治化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打破“信息孤岛”,培育“数据文化”,实现精准管理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副研究员)

文字:于鹏杰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