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后逃匿 大朗一老板被刑拘
i东莞 2021-10-13 13:20:00

近日,大朗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9月3日,大朗公安分局黄草朗派出所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位于大朗镇佛新村某毛织厂经营者林某光拖欠29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404148.25元,后逃匿,目前由厂房业主叶某坤先垫付员工部分工资合计人民币115844.47元。

接到案件后,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连续侦查,专案组成功锁定嫌疑人的踪迹,于2021年10月3日15时许,派出所工作人员拘传嫌疑人林某光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林某光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下来,大朗公安分局将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正事、办实事、办好事,聚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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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得编造任何理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作为劳动者,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可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或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文字:尹金钟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