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通告: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i东莞 2021-09-30 21:48:11

记者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市政府9月30日印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度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确了2021-2022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的高火险期、高火险区和禁火规定。

《通告》指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森林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内禁火。

《通告》还明确,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据悉,为切实加强森林特别防护期内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发布了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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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内严禁这些行为!

《通告》称,在森林高火险期,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文字:伍江 林朝丰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