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部门联合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南方日报 2021-09-23 10:31:21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大幅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

学科类培训机构▶▷

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行动方案》提出,此次治理行动面向省内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涵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在治理范围之内。

专项行动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将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广东将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同时,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

一次收费▶▷

不超3个月或60个课时

专项治理行动还将重点整治违规办学行为。

《行动方案》提出,要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对办学场所存在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违规住宿、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宣传资料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影响政治安全的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立即停办整改、关停下架。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校外培训机构在取得教育部门前置许可(备案)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通过审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上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

《行动方案》还提出,查处违法违规教育教学活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堂、私塾等形式替代学生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或者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违规进行全日制培训的教育活动,以及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考试活动。

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

“要在一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两年内成效显著,教育生态明显好转。”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专项治理行动持续1年,2021年10月—2022年7月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2022年8月—2022年9月各地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跟踪督查。

文字:吴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