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腊肠、水饺……东莞3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i东莞 2021-09-13 19:36:32

猪肉、腊肠、水饺、海鲜、豆芽、长豆角、花生油……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餐饮、流通监督抽检中抽取了1236批次食品样品进行检查,其中3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1200批次食品抽检合格。

不合格食品被检出农药、重金属超标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1年第39号通告显示,此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236批次样品。

抽检不合格的36批次食品中既有农药超标的豇豆,也有兽药超标的猪肉;既有被检出禁用兽药的黄立鱼,也有重金属超标的虾姑。而这些不合格食品样品有的来自小店、市场档口,也有的来自百货超市。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生产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链接:抽检不合格样品

一、广州市好又多(天利)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世博分公司销售的优选后腿肉(猪肉),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企石有成水果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凤岗启清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东城梁飞副食店销售的短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清溪方少宏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樟木头轩泽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智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烘烤类糕点),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南城好行家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金来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莞市清溪时柳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东莞大脚派餐饮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料足!秘制招牌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东莞市东城肥头饮食店销售的加工自制的牛肉大葱水饺1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东莞市凤岗照煜小吃店自行消毒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东莞市清溪陈海燕蔬菜档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东莞市凤岗兴杰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大)、泥鳅(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东莞市凤岗丽姐小吃店自行消毒的方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东莞市常平德强杂货档销售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东莞市世纪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东莞市樟木头联丰冻肉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百里香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黄圃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东莞市黄江肖平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东莞市贝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东莞市常平阿华水产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东莞市樟木头玉记海鲜档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东莞市黄江进庆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东莞市黄江林兴海产档销售的花甲(鲜活),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东莞市黄江忠源海鲜店销售的沙包贝(鲜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东莞市常平民记鱼档销售的黄立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东莞市常平兴旺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东莞市常平海旺蔬菜档销售的节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东莞市常平巫记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东莞市樟木头海强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东莞市常平魏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东莞市樟木头麟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东莞市樟木头麟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东莞市常平少俊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四、东莞市樟木头镇领海鲜档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文字:冯欢 图片: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