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快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东莞+ 2026-10-30 11:59:22

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任命隆军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隆军代理东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文字:吴金华 图片:程永强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