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东莞“全域文明曝光台”热线22111000反映,石龙镇方正西路12号出租屋铁门、外卖换电柜以及外墙下水管道上张贴了大量小广告,部分位置清理后残留胶痕,影响片区市容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组织清理,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10月29日,记者来到石龙镇方正西路12号实地走访。该处位于沿街出租屋集中区域,周边有外卖换电柜和临街商铺,日常人流量较大。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块写着“租房联系处”的金属门板上,各类小广告层层叠叠贴在一起,种类繁杂,包括宽带报装、流量网卡、宽带包月、宽带报装套餐、电动车租赁、维修服务等,还有不少印有联系电话的便民服务类贴纸。部分位置能看出此前清理过广告,残留着难以擦除的胶痕,斑驳杂乱地附着在门板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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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邻两栋出租楼之间的外卖换电柜柜体上,同样贴有多张小广告贴纸,部分贴纸边角翘起、破损,新旧广告相互覆盖。外墙下水管道上也能看到分段张贴的广告贴纸,与管道原有颜色形成反差。记者现场观察,暂未见到工作人员对新增小广告进行清理。
“这些广告贴了又撕、撕了又贴,门板上全是胶印,看着很不整洁。”在附近居住的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另一位路过的市民陈阿姨也表示,有些广告内容真假难辨,“特别是贷款、宽带之类的,老年人容易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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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市容整洁,无乱张贴、乱拉挂等行为;第(五)项规定,发现责任区内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未按要求履行上述责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可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此外,该条例对擅自张贴、涂写小广告的行为设有处罚规定,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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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铁门、换电柜及下水管道属于公共通行区域和公共设施,大量小广告长期存在,既影响街巷观感,也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困扰。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对上述点位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同时督促出租屋管理方和换电柜运营企业落实日常保洁和维护责任,减少反复回潮。![]()
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类似乱张贴小广告、墙面污损等问题,可通过“全域文明曝光台”热线22111000反映。共同推动城市环境不断改善,让每一位市民都能享有整洁、文明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