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扫街清查”!电动自行车涉牌整治,专查伪造变造、冒用号牌!
东莞+ 2026-10-20 18:50:42

我们都知道电动自行车都有自己专属的“号码牌”,但有不少驾驶人却动起了歪心思。把旧牌挂到新车上,冒用他人号牌甚至直接在网上购买号牌,以逃避违法处罚,这些看似“聪明”的小手段实际上都是违法的。

近日,东莞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到见一起,严查一起,一个不落。

案例曝光一:

10月12日,东莞交警沙田大队在沙田镇标路段发现驾驶人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信息异常,经核查确认,该车与车辆备案信息不符,冒用号牌情况属实。执勤人员依法收缴假号牌,并对赵某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曝光二:

10月4日,东莞交警沙田大队在沙田进港南路路段发现驾驶人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信息异常。经核查确认,该车与车辆备案信息不符,冒用号牌情况属实。执勤人员依法收缴假号牌,并对郭某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曝光三:

10月5日16时54分许,东莞交警南城大队在鸿福路路段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涉嫌套牌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驾驶人陈某存在“实施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或者冒用他人行驶证、号牌”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收缴假号牌,并对陈某作出罚款处罚。

给电动自行车合规登记上牌,对电动自行车所有者而言,可防止车辆丢失,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而言,可规范骑行者出行。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号牌行为不可取,分分钟面临罚款+扣车。

同时,东莞交警还对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一并开展清查行动,规范上路才是正道。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车辆与备案信息相符车辆的驾驶人也不能掉以轻心,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三不一戴”,“早点走 慢慢开 靠右行” 。

  • 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务必悬挂与车辆相符的号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文字:记者 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 编辑:李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