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东莞+ 2026-10-08 08:38:41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7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选举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二)选举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三)选举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四)其他。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