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开展沿街商户市容环境专项检查行动
东莞+
2026-09-04 10:18:57
为做好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地实施工作,压实沿街商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品质,日前,大岭山镇开展沿街商户市容环境专项检查暨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对电动车销售门店、二手旧货经营店铺开展上门检查与法规宣讲,对存在违反市容环卫管理要求的经营场所,现场下达整改文书,督促商户落实条例规定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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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排查行动中,工作人员逐家走访相关经营门店,对照《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重点检查责任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店外堆放杂物、超出门窗外墙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等市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开展面对面普法宣教,解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临街商铺经营管理等条例核心条款,指出违规行为带来的市容影响,明确整改标准与法律后果。
据统计,当天共下达整改文书21宗,其中电动车店18宗,二手旧货店3宗,派发《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资料80份,责令相关商户限期3天内自行完成整改,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各项义务。
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强调,根据新条例,临街店铺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占用户外场地开展摆卖、堆放、展示、作业等活动,商户作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直接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市容整洁、环境卫生干净有序,杜绝乱堆放、乱摆卖等问题。各商户要主动学习条例内容,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对照整改要求逐项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问题。
整改期限届满后,相关部门将开展复查工作。对逾期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商户,将依据《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文字:雷元全
图片:大岭山融媒供图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