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6〕1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东莞2026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调整后的新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据了解,目前东莞普通住宅标准为: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符合公布的同类园区、镇街的价格标准。
通知显示,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宅2026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适用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东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7927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大朗镇、厚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2207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虎门镇、凤岗镇、寮步镇、塘厦镇、大岭山镇、黄江镇、茶山镇、常平镇、东坑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5393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横沥镇、石碣镇、樟木头镇、莞城街道、高埗镇、沙田镇、清溪镇、石龙镇、道滘镇、中堂镇、谢岗镇、洪梅镇、桥头镇、企石镇、麻涌镇、望牛墩镇、石排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7078元/平方米(含本数)。
与上一期标准(2026年2月28日发布)相比,一至三类标准均有所上调,幅度分别为1797元、2399元和586元,四类标准则下调656元。
除此之外,部分镇街的分类等级也发生变动:
大朗镇由一类下调至二类;
虎门镇、凤岗镇由二类下调至三类;
横沥镇、道滘镇由三类下调至四类;
常平镇由四类上调至三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变动,对个人购买、销售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涉及的契税、增值税以及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均无影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