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缴存,明起调整!
中山日报 2026-08-31 15:35:26

8月31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最新通知

事关调整我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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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等规定,从2026年9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30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230元。2026年9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二、存量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在2027年度调整时统一调整。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12345、12329。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1日

 

 

 

来源 中山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