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2026年8月1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东莞+ 2026-08-20 10:4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按照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26年8月至11月期间,安排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安排在2027年1月中下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