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带货如火如荼,不少博主与运营机构合作,将账号交给专业团队打理,期望实现流量变现。然而,合作有风险,带货需谨慎。一旦直播间展示的商品“翻了车”,账号面临封禁,这背后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承担?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涉港合同纠纷案,其中涉及的虚拟财产认定、责任划分等问题,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拥有数十万粉丝账号被封,损失该找谁?
本案的原告张某是一名香港籍网络主播,在抖音平台上苦心经营着一个账号,拥有数十万粉丝,月收入达到数万元。为了更上一层楼,张某向知名主播刘某“拜师学艺”,并由此结识了刘某背后的代运营机构。双方签订《主播合作协议》,张某支付10万元服务费,将账号的经营权限交给了这家代运营机构,由对方提供直播培训、产品供应链和运营指导等服务。
然而,好景不长。2024年5月的一次合作直播中,因代运营机构提供的一款商品未取得品牌授权,被抖音平台认定为假冒商品。平台随即对张某的账号作出了永久封禁的处理。这一下,张某多年的心血瞬间化为乌有。在与运营方和刘某协商无果后,张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并赔偿损失。而运营方和刘某也不甘示弱,反诉张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各方争执不下。张某认为账号被封完全是运营方提供了违规商品导致的;运营方则辩称自己已尽到合同义务,是张某自己泄露合作细节、另建仓库直播,违反了保密条款,账号被封与己无关;刘某更是表示自己不是实际经营者,不应成为被告。
账号也是资产,法院酌定价值50万元
本案的第一个焦点在于:一个被永久封禁的抖音账号,到底有没有经济价值?损失又该怎么算?
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案涉直播账号具有显著的虚拟财产属性。张某多年的运营投入,为该账号积累了特定的粉丝群体、丰富的内容沉淀、稳定的流量以及可观的历史收益数据。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使得该账号具备了稳定的变现能力和商业价值。因此,法院认定该账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
既然是有价值的财产,那么损失数额的认定就成了关键。法院综合考量了该账号过往的月收入水平、粉丝数量、市场同类账号交易行情以及双方在合作中的预期收益等因素,最终酌定该账号的经济损失价值为50万元。这一认定,为后续的责任划分奠定了坚实的赔偿基数。
法官:双方都有错,运营主责
账号的价值确定了,接下来就是最核心的问题:这50万元的损失和10万元的服务费,到底该谁担责?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法院认为,作为合作中的管理方和供应链提供方,代运营机构对直播选品、商品质量及供货资质负有直接且首要的审查义务,却向主播提供了违规商品,直接导致账号封禁,过错明显。
其次,主播并非无辜,张某虽将账号交给运营方打理,但自己作为出镜主播,对带货商品同样负有合理审查义务。未核验商品即开播,属于疏忽大意,也需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对于刘某,法院查明其虽非工商登记的老板,但在合同签订、收款和经营中实际控制着公司,与运营机构混同,故判决其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运营方反诉张某违约索赔高额违约金,法院认为相关条款单方面加重主播责任、排除己方义务,且所谓“直播模式”不具秘密性,故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代运营机构需向张某返还8万元服务费并赔偿40万元损失,刘某承担连带责任;而张某也需向运营方支付1.9万余元的亏品费用。
法官提醒,代运营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货源审查制度,不能只顾赚钱不顾风险;网络主播也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对带货商品必须亲自把关,核验资质,切莫因为一时的疏忽或信任,毁掉自己多年打拼的“数字身家”。只有双方都敬畏法律、遵守规则,直播带货行业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