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楼上漏水楼下愁 诉调联动解民忧
东莞+ 2026-08-05 17:57:22

邻里漏水,看似琐事,却因日积月累易成“心结”。近日,东莞长安镇一起持续数年的楼上漏水纠纷,在法庭与镇调委会的“诉调联动”机制下,不仅专业修缮彻底解决了渗水问题,更以调解方式化解了双方积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样本。

自2021年1月起,长安镇某小区的张某家中阳台、次卧区域持续渗水,导致墙面脱皮、地板起泡、柜体损坏、灯具短路,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尽管张某多次与楼上住户王某沟通,物业也多次协调,但漏水隐患始终未能根除,双方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索赔财产损失2万元。

长安法庭受理此案后认为,单纯的判决难以从根本上修复邻里关系,遂启动“诉调联动”机制,向镇调委会发出协助请求。镇调委会迅速联合综治中心,指派调解员钟浩棠、郭景全牵头,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专班,凝聚多方力量攻坚克难。

调解中,面对双方对立情绪浓、赔偿分歧大、漏水点不明的三大难点,调解员坚持“情理法”相融。一方面耐心疏导情绪、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对立;另一方面积极劝导王某配合排查。在调解员全程跟进和多部门协同下,王某主动拆除疑似渗水区域,终于精准锁定了漏水点位,并由物业完成专业修缮,彻底解决了这一长期隐患。

漏水问题根治后,调解员将焦点转向财产损失赔偿。结合房屋实际受损情况和邻里相处之道,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逐步拉近双方诉求差距。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王某一次性支付张某漏水损失补偿金8000元,双方就此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责。法庭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该案圆满办结。

\以案说法\

本案是基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及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使用不动产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调解机制不仅高效解决了技术问题,更以柔性方式修复了邻里情感,避免了“一场官司十年仇”的后果。

文字:刘敏珍 编辑:王宝光